两种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政策解读
(第一种)困难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政策补贴范围
①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
②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扩大到大型企业。
补贴标准
①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单个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②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单个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三、困难企业认定标准
①2020年1—5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以提供给税务部门纳税申报表为准,需税务部门盖章)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2019年新成立企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成立月份数平均计算,下同),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
②2020年6—12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
(第一种)困难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初次申领时提报,原件拍照);
2、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系统中填写导出签字、盖章);
3、当月发放工资的银行明细(有银行的电子签章),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提供工资表(单位盖章)、承诺书(真实性证明、单位盖章);
4、企业当月营业收入、电费或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下降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收入可提供纳税申报表(2019年12月、今年申报月份)经税务部门盖章。)
5、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五类行业企业,其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应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能够提供自2019年以来进出口业务实绩证明材料的企业,也可认定为外贸企业。对在2020年5月9日后,变更企业登记的、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予认定。
上报的每样资料都盖公章拍照上传,纸质资料保留,后续开收据时一并送到我处。
五、补贴申领时段
政策执行期从2020年1月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受理期延长至2021年3月底。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
*注意*:1、纸质资料原件、复印件都要提供,复印件每张纸加盖单位公章。
2、补贴用途为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3、高区以工代训交流群,QQ群号:1148570906,请添加。
(第二种)吸纳新就业以工代训补贴
一、政策补贴范围
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专科、高职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我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至大型企业。
二、政策补贴标准
按吸纳人数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最长6个月。
三、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界定。
四、吸纳新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初次申领时提报,原件拍照);
2、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系统中填写导出签字、盖章);
3、当月发放工资的银行明细(有银行的电子签章),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提供工资表(单位盖章)、承诺书(真实性证明、单位盖章);
4、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五类行业企业,其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应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能够提供自2019年以来进出口业务实绩证明材料的企业,也可认定为外贸企业。对在2020年5月9日后,变更企业登记的、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予认定。
5、招用人员是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大学生毕业证书(拍照上传)
上报的每样资料都盖公章拍照上传,纸质资料保留,后续开收据时一并送到我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①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个月的申领期内只能申请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或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两项中的一项;
②中央属、省属企业向企业所在市或县(市、区)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劳务派遣企业派遣至企业工作职工,原则上由承担用工成本并实际用人的企业进行申领,申领时提供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派遣协议(附派遣人员名单)及相关工资发放证明;
③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企业职工每年度可享受3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企业抓紧申请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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